(8/26中午前)傅鐘獎學金申請作業開始(僅限111學年度新生)
國立臺灣大學傅鐘獎學金各系申請作業開始(僅限111學年度新生),欲申請者請檢附以下資料,並請於8月26日中午前將申請文件以email方式寄至mailbox@math.ntu.edu.tw。
信件主旨請註明:111學年度傅鐘獎學金申請_姓名
- 傅鐘獎學金應繳文件:
1. 傅鐘獎學金申請書(如附件)
2. 髙中成績單
3. 自傳 (自傳內容應包含:學會了哪些數學?對數學的了解為何?未來的理想和志向?) 格式請見附件。
4. 其他有利文件:如大學修課成績單,科展作品、國際重要競賽獎狀、海外大學入學許可等等。
大一新生經核定給獎者,每名獎學金四年總額最高新臺幣 80 萬元,由學校採逐學期發給,方式如下:
(一) 入學後大一上學期發給獎學金新臺幣 10 萬元。若新生當學期未註冊入學,取消其當期及後續獲獎資格;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者,取消其當期獲獎資格。
(二) 自大一下學期起至畢業止(不含延長修業期間),若該生當學期滿足(三)之學習成就資格,可續領獎學金新臺幣 10 萬元,最多以領取學期為限。
(三) 學習成就資格:前一學期修習本系自訂科目成績表現優異,並經學士 班委員審核通過,且依規定修習最低學分數以上(經核准出國修課,出國之學期須修習二科或六學分以上)
(四) 就學期間,若某學期休學,則取消該學期獲獎資格,當學生復學時,依休學前一學期之成績表現決定其獲獎資格。若遭退學或消除學籍,則取消當學期與後續獲獎資格。
本系傅鐘獎學金遴選辦法請參考
〈大學生專區〉 2022-08-11 (星期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