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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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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九年一貫數學科暫行綱要》(以下簡稱《暫行綱要》)係在2001年訂定,並自2002年起自一、二、四、七年級同步實施。《加州公立學校數學內容綱要》則在1997年訂定,同年由加州州政府採用,所有公立學校均要遵循。底下我就理念與能力指標作一比較,其中《暫行綱要》中之目標與實施要點等內容均併入理念部份比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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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念比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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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.所欲培養之能力
2.目標
3.學習對象
4.教學
5.科技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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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力指標比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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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表格較大,請按下列連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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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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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語文和數學一向都是各國國民教育最基礎的兩個學科,而數學教育內容在各國也都大同小異,以能銜接上大學基礎教育為其目標,也因此有一普世標準。很遺憾的,本次九年一貫數學科暫行綱要未能由一年級到十二年級作完整規劃,並在強調百分之 80學生能學習的思維下,將綱要的標準訂得十分淺與簡。與加州標準相較,至少慢了一至二年。比如暫行綱要在七年級(第三階段)時有仍在學習分數的四則運算、負整數運算、沒有小數除法,而這些題材在加州標準裡均已在六年級完成。又以加州標準八年級的代數Ⅰ為例,暫行綱要在第四階段(八、九年級)較其少的部份包括根號之運算、絕對值、不等式、一元二次方程式完整的配方法與公式解、拋物線、指數、多項式與有理式及其四則運算。這些題材涵蓋至少代數Ⅰ一半以上的內容。再以加州標準九年級的幾何為例,暫行綱要在這方面的重點是圖形與空間,停留在較初級的階段,其幾何證明部分僅限於一至二步的推理,與加州標準的幾何在程度上有相當大的差別。綜合上列比較,暫行綱要在內容上至少慢加州標準一至二年。在深度上恐怕落後更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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