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有關事宜

一、本校辦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資格:
1. 本校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、碩士班修業1學期以上在學生,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各該
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全班(組)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,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之系、所、學
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。
2. 經肄業或相關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二、需繳交資料:
1.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1份及含排名之歷年成績單1份(碩士班至少含1學期以上之成績)。
2.助理教授含以上2人推薦書。
3 .學系、所、學位學程規定應繳交資料。
三、申請者請於9月25日起至10月30日止,將應繳資料送至申請系所。
四、洽詢單位:教務處研教組,電話:33662388(校內62388)轉412陳小姐


〈活動訊息〉 2017-09-22 (星期五)